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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江苏舜天(600287)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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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江苏舜天(600287)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上海久诚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江苏舜天(600287)虚假陈述投者索案的相关公告,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与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20247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江苏舜天(600287)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76日,江苏舜天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江苏舜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江苏舜天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

2009年起,江苏舜天与隋某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某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某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某力一方提供。江苏舜天向隋某力催要通讯器材业务尾款,隋某力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

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某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隋某力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同一公司既作为江苏舜天供应商又作为客户交替出现。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作用,且应当知悉其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二)江苏舜天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448,392.98元,虚增营业成本9,398,996,635.72元,虚增利润总额934,451,757.26元。其中:

200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56,498,376.07元,虚增营业成本151,597,880.30元,虚增利润总额4,900,495.77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3.7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9%

201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24,680,384.70元,虚增营业成本307,117,384.62元,虚增利润总额17,563,000.0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5.83%,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2.52%

201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39,362,648.95元,虚增营业成本401,183,581.47元,虚增利润总额38,179,067.4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7.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1.12%

201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43,696,580.99元,虚增营业成本1,051,275,717.43元,虚增利润总额92,420,863.56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9.95%,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2.86%

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69,640,166.32元,虚增营业成本1,096,542,042.37元,虚增利润总额73,098,123.95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0.1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8.26%

2014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08,470,170.54元,虚增营业成本1,038,223,035.03元,虚增利润总额70,247,135.5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9.1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5.38%

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95,996,753.28元,虚增营业成本1,367,440,895.74元,虚增利润总额128,555,857.54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5.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68%

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37,819,999.91元,虚增营业成本696,192,478.97元,虚增利润总额141,627,520.94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7.6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10.51%

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82,007,949.22元,虚增营业成本777,011,141.34元,虚增利润总额104,996,807.8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6.0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4.24%

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26,024,840.24元,虚增营业成本380,149,826.73元,虚增利润总额45,875,013.5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7.9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9.20%

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64,429,653.89元,虚增营业成本723,449,307.48元,虚增利润总额40,980,346.4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6.5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0.13%

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94,153,988.91元,虚增营业成本1,408,813,344.24元,虚增利润总额85,340,644.67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34.13%,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49%

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66,879.96元,虚增利润总额90,666,879.96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3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23%

20224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舜天(600287)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0430日到2022115日之间买入江苏舜天股票,并且在20221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EFG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47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柏堡龙(00277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7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73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8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8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9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0008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2年、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00052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昊华能源(601101)投资者索赔案参照判决结果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2年、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2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城动漫(000835)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9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摩登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0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新科技(60399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明珠(60038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2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00050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3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300104)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4、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海越能源(600387)、同洲电子(00205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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