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等操纵朗源股份(300175)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朗源股份(300175)股票被操纵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4年7月15日,证监会对高飞等操纵朗源股份(300175)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合谋及分工情况
戚某广为朗源股份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控股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质押“朗源股份”3,863万股,质押占比为36.53%。2019年4月25日,朗源股份披露2019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朗源股份排名前四的股东为新疆尚龙、杨某伟、王某祥和池某珍,持股比例分别为21.35%、9.93%、5.01%和5.01%。其中,“王某祥”“池某珍”证券账户为戚某广控制。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以来,“朗源股份”股价不断下跌,导致戚某广质押的“朗源股份”存在平仓风险,需要不断补充保证金。在公司其他股东减持过程中,戚某广向高飞告知,池某珍、王某祥也需要减持。为避免集中减持造成“朗源股份”股价下跌过快,戚某广让高飞找人维护“朗源股份”股价。
2019年7月,高飞找到龙杰,向其转达戚某广关于维持“朗源股份”股价的意图。在高飞的联络沟通下,龙杰与戚某广、高飞达成约定,先由龙杰安排资金和证券账户承接减持股票,再由戚某广方面转给龙杰一定资金,用于配资借入证券账户以在二级市场维持股价并伺机卖出。戚某广还通过高飞转达同意了龙杰“分一部分利润”的要求,但双方未明确具体分成比例。龙杰还找到合作方尤立峰共同在二级市场完成维持股价计划。龙杰与戚某广就维护股价等事项达成约定,均通过高飞沟通完成。
综上,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上述人员合谋操纵“朗源股份”。
二、控制使用118个证券账户情况
根据相关人员自认及指认、账户统计表、资金关联、交易设备关联等,在操纵期间,“王某祥”“池某珍”证券账户为戚某广控制,戚某广、高飞向龙杰、尤立峰提供17,912万元资金。通过配资中介,龙杰借入“金某”等19个证券账户,尤立峰借入“姚某斌”等97个证券账户。上述1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资金量中约3.5亿元被用于交易“朗源股份”。
三、操纵“朗源股份”情况
操纵期间,戚某广、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响“朗源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账户组竞价申报买入342,961,700股,其中申报价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买入233,402,800股,占比68.06%;竞价买入成交297,756,457股,买入金额2,120,189,684元;竞价卖出成交280,387,097股,卖出金额2,089,393,742元。2020年8月31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6,934,160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6.34%。
2019年9月24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流通股47,184,800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0.02%。操纵期间共226个交易日,其中,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数量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天数有225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99.56%;超过15%的天数有184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81.42%;超过20%的天数有86天,占操纵期间226个交易日的38.05%。2019年11月20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1,109,086股,首次达到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5.1%;2020年3月9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94,275,364股,首次达到朗源股份总股本的20%以上。2020年5月29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数量达到最高,共计持有109,488,386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的23.26%。操纵期间,账户组日均持仓85,468,876股,已超过朗源股份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
1.建仓期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共有73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52,030,460股,买入金额305,466,522.73元,累计卖出33,384,196股,卖出金额191,567,593.37元,净买入金额为113,898,929.36元。“朗源股份”股价由5.07元上涨至6.26元,涨幅23.47%。
截至2020年1月13日,账户组持有“朗源股份”76,341,064股,占朗源股份流通股数量的16.22%,持股比例较期初持股比例增加6.2%。
2.持续拉抬期
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共有132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212,759,014股,买入金额1,518,784,710元,累计卖出“朗源股份”186,913,542股,卖出金额1,362,057,004元。
持续拉抬期间,账户组共计申报买入“朗源股份”242,094,600股,其中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买入量占当日账户组申报买入量(以下简称拉抬申买占比)超过50%的交易日有106天,占比为80.30%;拉抬申买占比超过60%的交易日有96天,占比为72.73%;拉抬申买占比超过70%的交易日有75天,占比为56.82%。账户组申报买入下单16,159笔,其中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下单13,363笔,占比为82.70%;以“大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报下单8,740笔,占比为54.09%,申报价格大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价差最高为1.06元,最低为0.01元,平均高0.02元。
持续拉抬期间,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朗源股份”212,759,014股,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12.88%。其中,账户组以“大于等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申买对应成交(以下简称拉抬申买成交)171,926,938股,占期间账户组连续竞价买入成交量的80.81%。账户组拉抬申买成交占当日市场成交量(以下简称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10%的天数有68天,占比51.52%;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15%的天数有41天,占比31.06%;拉抬申买成交占比超过20%的天数有19天,占比14.39%。2020年1月17日,账户组拉抬申买成交“朗源股份”2,771,300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占比最高,占比为33.26%。账户组在43个交易日内存在51次明显拉抬行为。
持续拉抬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从6.47元上涨至7.74元,涨幅达19.63%。
3.卖出期
2020年8月3日至8月31日期间共有21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卖出“朗源股份”60,089,359股,金额535,769,144元,累计买入32,966,983股,金额295,938,451元,净卖出27,122,376股,金额239,830,693元。
卖出期间,“朗源股份”股价由8.2元上涨至8.73元,涨幅6.46%。
(二)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146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竞价对倒量合计85,327,448股,金额615,888,989.62元。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有15天,超过20%的交易日有4天,超过30%的有2天。
(三)操纵结果
操纵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上涨66.81%,较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14.77个百分点。
账户组期初持有“朗源股份”47,184,800股,操纵期间共计买入336,362,457股(含大宗买入成交股数),共计卖出306,613,097股(含大宗卖出成交股数),期末持有“朗源股份”76,934,160股。截至2022年3月28日(发函日),账户组不再持有“朗源股份”。
经测算,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
朗源股份(300175)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间交易朗源股份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5年1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航天动力(600343)投资者索赔案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延安必康(002411)投资者索赔案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1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红太阳(00052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电气(601727)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2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2年、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002313)投资者索赔案参照判决结果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摩登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新科技(60399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9、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00050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0、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300104)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1、2022年、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2、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00052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3、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昊华能源(601101)、长城动漫(000835)、广东明珠(600382)、赛为智能(300044)、海越能源(600387)、蓝盾股份(300297)、同洲电子(002052)、八菱科技(00259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