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激艇内幕交易聆达股份(300125)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聆达股份(300125)股票被内幕交易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4年5月14日,证监会对叶激艇内幕交易聆达股份(300125)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叶激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22年5月15日,聆达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某育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杭州伯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伯翰)签署《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约定前者拟向后者转让聆达股份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光恒昱)100%合伙份额。但在杭州伯翰开展尽调过程中,王某育萌生寻找新受让方的意向。
6月18日,经刘某东等人介绍,投资人黄某与王某育和刘某东在厦门见面,黄某介绍了投资意向,王某育介绍了合伙份额转让价格并表示若黄某有意向可到公司实地作进一步了解。黄某在实地了解情况后认为该项目可以推进。
6月24日至7月11日期间,黄某多次通过刘某东与王某育沟通合伙份额转让事宜。7月1日,黄某等投资意向方到厦门再次与王某育、刘某东见面,进一步沟通合伙份额转让项目。
7月8日至9日,黄某召集法务和律师到厦门,随即与王某育就合同详细条款进行谈判。其后,黄某落实了资金来源、政府支持、上下游整合的相关安排,成立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寨光电)作为合伙份额受让平台。
7月14日,王某育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杭州伯翰签署《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7月17日,王某育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金寨光电签署《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约定前者拟向后者转让杭州光恒昱100%合伙份额。
7月18日,聆达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王某育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前期与杭州伯翰签订的《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并另行与金寨光电签署《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该事项后续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聆达股份7月18日公告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2年6月18日,公开于2022年7月18日。刘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叶激艇内幕交易“聆达股份”
(一)叶激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东存在联络接触
一是叶激艇与刘某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有多次通话联系,2022年6月18日至7月18日期间,二人共通话20次。二是叶激艇和刘某东的办公室在同一楼层,且两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经常(平均两三天)在一起打麻将。
(二)叶激艇利用“叶激艇”证券账户交易“聆达股份”
“叶激艇”申万宏源证券账户的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由叶激艇本人控制并操作。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叶激艇普通账户买入“聆达股份”507,500股,买入成交金额7,943,692元,盈利4,353,328.78元;信用账户买入“聆达股份”10,000股,买入成交金额171,200元,盈利8,047.36元。两账户共买入“聆达股份”517,500股,买入成交金额共计8,114,892元,盈利共计4,361,376.14元。交易“聆达股份”均为叶激艇使用其本人手机号下单操作。
(三)资金来源及划转情况
“叶激艇”普通账户买入“聆达股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该账户卖出“华懋科技”的可用资金。“叶激艇”信用账户买入“聆达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账户原有资金。
(四)叶激艇交易“聆达股份”行为明显异常
一是买入“聆达股份”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时间基本一致。2022年6月18日,黄某初次与王某育、刘某东见面,6月20日,叶激艇首次买入“聆达股份”;7月1日,黄某与王某育、刘某东见面,6月28日和7月1日,叶激艇大量买入“聆达股份”;7月6日,黄某与刘某东联系,7月8日至9日,黄某召集谈判团队到厦门与王某育商谈合伙份额转让事宜,7月8日和7月11日,叶激艇再次买入“聆达股份”。
二是买入“聆达股份”时间与叶激艇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东联络接触的时间基本一致。2022年6月18日,叶激艇与刘某东通话联络,6月20日,买入“聆达股份”;6月24日,叶激艇与刘某东2次通话联络,6月28日和7月1日,买入“聆达股份”;7月6日和7月7日,叶激艇与刘某东5次通话联络,7月8日,买入“聆达股份”;7月9日,叶激艇与刘某东通话联络,7月11日,买入“聆达股份”。同时,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经常(平均两三天)见面打麻将,时间与叶激艇买入“聆达股份”基本一致。
三是买入“聆达股份”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存在首次买入“聆达股份”、卖出长期持有的其他股票用于买入“聆达股份”的情形。
聆达股份(300125)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6月20日到2022年7月18日期间卖出聆达股份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5年1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延安必康(002411)投资者索赔案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1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红太阳(00052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1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电气(601727)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2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2年、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002313)投资者索赔案参照判决结果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摩登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新科技(60399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9、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00050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0、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300104)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1、2022年、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2、2023年、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00052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3、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昊华能源(601101)、长城动漫(000835)、广东明珠(600382)、赛为智能(300044)、海越能源(600387)、蓝盾股份(300297)、同洲电子(002052)、八菱科技(00259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