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一、立案调查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16902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 合。”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尚不清楚涉及调查事项的具体范围、具体 发生时间、调查事项具体类型及事项影响程度。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 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 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 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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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