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美庆等操纵长春燃气(600333)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长春燃气(600333)股票被操纵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3年4月27日,证监会对吕美庆等操纵长春燃气(600333)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吕美庆、周学良、黄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2月8日至2月27日期间,当事人控制、使用“周某平”“曹某明”“陈某”“陈某芳”“侯某”“黄某琴”“季某忠”“林某佳”“罗某君”“骆某”“倪某华”“潘某红”“王某炜”“王某江”“吴某苹”“严某军”“朱某新”“陆某”(股东代码为E03××××075、060××××426)等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通过连续大量交易“长春燃气”,并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交易“长春燃气”,操纵“长春燃气”价格。
一、操纵过程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6日,账户组买入“长春燃气”46,192,092股,卖出30,882,253股,其中建仓阶段(持股从0至持股比例最高,下同)累计净买入金额211,497,469.65元。2017年2月16日,账户组持有“长春燃气”15,309,839股,占总股本2.89%,占A股流通股6.09%。在此期间,账户组主要交易模式为:前5个交易日连续小单买入吸筹,后2个交易日连续巨量大单拉抬股价,使股价迅速远离其持仓成本。“长春燃气”股价从7.64元上涨至9.39元,涨幅22.91%。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账户组买入“长春燃气”80,545,188股,卖出95,855,027股。2017年2月27日,账户组持有“长春燃气”0股。在此期间,账户组的主要交易模式为:利用大单买入拉抬或维持股价,随后在日内利用密集连续小单反向卖出股票。“长春燃气”股价从9.39元下跌至8.96元,跌幅4.58%。
二、操纵手段
(一)集中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连续买卖
2017年2月8日至2月27日,账户组持有“长春燃气”占其A股流通股超过5%的有6个交易日,持股比例最高为9.93%。在此期间,账户组买入“长春燃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9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元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10,000万元的有6个交易日。2017年2月15日,账户组买入“长春燃气”24,945,430股,成交金额最高达21,557.89万元。账户组合计买入“长春燃气”126,737,280股,卖出126,737,280股,交易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19.72%,成交超过10%的有10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8个交易日,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24.26%;账户组买入“长春燃气”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9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6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2个交易日,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34.67%;账户组卖出“长春燃气”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9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6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个交易日,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32.31%。在此期间,账户组有13个交易日交易了“长春燃气”,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0个交易日,申买量排名前十的有12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9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前十的有10个交易日。账户组13个交易日累计委托交易“长春燃气”19,809次,累计成交18,542次。
在此期间,账户组申买价大于卖一价的笔数为5,976笔,占账户组期间总申买笔数的64.38%;申买价大于卖一价的申买量为79,607,000股,占账户组期间总申买量208,796,400股的38.13%。账户组申买价大于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的笔数为6,735笔,占账户组期间总申买笔数的72.56%;申买价大于申买前最新市场成交价的申买量为93,738,500股,占账户组期间总申买量的44.89%。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2017年2月8日至2月27日,账户组有9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长春燃气”19,085,872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长春燃气”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3%的有7个交易日,超过10%的有1个交易日,占比最高达10.00%。
三、操纵结果
操纵期间,“长春燃气”价格从7.64元(统计期间前一日收盘价)上升至8.96元,涨幅17.28%,偏离上证综指15.21%(同期上证综指上涨2.07%),期间最高涨幅29.06%,振幅29.06%。2017年2月22日,“长春燃气”价格达到9.86元。
在此期间,账户组期初持有“长春燃气”0股,期间买入126,737,280股,买入金额1,155,329,782.41元,期间卖出126,737,280股,卖出金额1,172,964,006.82元,期末持股0股。账户组操纵“长春燃气”股票价格获利15,897,325.94元。
长春燃气(600333)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交易长春燃气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5年3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虹计通(30033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西陇科学(00258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1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0008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讯方舟(000687)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利源精制(002501)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2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00223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3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沈阳化工(000698)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00076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控赛格(000068)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002313)投资者索赔案参照判决结果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2年、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昊华能源(601101)、金正大(002470)、摩登大道(002656)、长城动漫(000835)、广东明珠(600382)、赛为智能(300044)、广州浪奇(000523)、中润资源(000506)、中新科技(603996)、海越能源(600387)、乐视网(300104)、蓝盾股份(300297)、仁智股份(002629)、同洲电子(002052)、八菱科技(00259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