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昌兆等内幕交易光一科技(300356)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光一科技(300356)股票被内幕交易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4年11月4日,证监会对任昌兆等内幕交易光一科技(300356)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任昌兆、戴晓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ST光一2021年度财务报表因控股股东2.1亿元资金占用的可回收性等问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9月,*ST光一选聘某中介机构对*ST光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022年12月30日,*ST光一发布《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清偿完毕的公告》,称为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ST光一与相关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22,083.61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0日,控股股东占用*ST光一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
2023年2月,中介机构项目组进驻*ST光一某相关公司进行现场审计。
2023年2月16日,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就现场审计发现的相关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关联关系、存在资金占用等问题与*ST光一时任董事长戴晓东、*ST光一股东、时任董事任昌兆、*ST光一时任财务总监朱某华、*ST光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承揽人聂某华沟通,指出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将导致*ST光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3年2月20日,任昌兆收到相关审计沟通函。沟通函问询了相关公司与其他方的关联关系及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中员工的大额借款等问题,并提供了解决方案。沟通函载明,若上述事项不能在2023年3月15日前得到妥善解决,*ST光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将直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3年3月1日,中介机构项目组进驻*ST光一进行现场审计。
2023年3月24日,中介机构召开会议,初步确定*ST光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2023年4月19日,中介机构将确认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沟通函》发送给朱某华,朱某华转发给戴晓东,戴晓东告知了龙某明、任昌兆。
2023年4月26日,中介机构人员将审计报告递送至*ST光一。
2023年4月27日开市前,*ST光一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公告,明确*ST光一2022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日,*ST光一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明确公司触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ST光一因被会计师发现存在新的资金占用,且控股股东原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其2022年度财务报表将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而导致*ST光一退市的信息,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信息,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的信息,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3年2月16日,公开于2023年4月27日。任昌兆、戴晓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任昌兆内幕交易“*ST光一”
(一)任昌兆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1.“任昌兆”证券账户开立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6XXXX967,普通证券资金账户054XXXX876。
2.“某公司”证券账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北路证券营业部,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80XXXX565,普通证券资金账户420XXXXXXXX890。
3.“任某某”证券账户开立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6XXXX663,普通证券资金账户054XXXX887。
上述三个账户由任昌兆控制使用。
任昌兆卖出“任昌兆”证券账户中的“*ST光一”,由其相关亲属根据任昌兆的指令具体操作。任昌兆卖出“某公司”证券账户和“任某某”证券账户中的“*ST光一”,均由相关亲属根据任昌兆的指令具体操作。
(二)任昌兆内幕交易“*ST光一”情况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任昌兆”证券账户于2023年4月25日卖出“*ST光一”821,400股,成交金额3,551,560元;“任某某”证券账户于2023年4月25日卖出“*ST光一”73,355股,成交金额322,756.5元;“某公司”证券账户于2023年2月16日至4月27日卖出“*ST光一”4,079,047股,成交金额17,988,146.23元。上述三个账户共计卖出“*ST光一”4,973,802股,成交金额21,862,462.73元,避损金额17,464,225.66元。
三、戴晓东内幕交易“*ST光一”
“戴晓东”证券账户开立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溧水珍珠南路证券营业部,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03XXXX155,普通证券资金账户560XXX473。“戴晓东”证券账户由戴晓东控制使用。
“戴晓东”证券账户于4月26日卖出“*ST光一”240,000股,成交金额954,400元,避损金额742,360.18元。
光一科技(300356)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4月26日买入光一科技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5年3月2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00223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3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普利制药(00223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00076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控赛格(000068)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4月2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超讯通信(603322)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002313)投资者索赔案参照判决结果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2年、2023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和佳医疗(30027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昊华能源(601101)、金正大(002470)、摩登大道(002656)、长城动漫(000835)、广东明珠(600382)、赛为智能(300044)、广州浪奇(000523)、中润资源(000506)、中新科技(603996)、海越能源(600387)、乐视网(300104)、蓝盾股份(300297)、仁智股份(002629)、同洲电子(002052)、八菱科技(00259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