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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更尽一杯酒,醉了别写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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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更尽一杯酒,醉了别写假新闻

“宝能增持万科股票无效这个假新闻,是对当今财经记者界的一记耳光,让亲者痛,仇者快,非常不应该。整个财经新闻圈,从有牌照的到没牌照的,都应该对此事件彻底反思,痛定思痛。如此背离常识又引起轩然大波的假新闻,不应该简单过去,而应该成为任何财经记者的教科书。记住耻辱,才有未来。

写文章想做个大新闻,想多弄点阅读量、转发量,想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对股价、对市场产生一些影响,最好让上市公司来个澄清公告之类的回应,这些都是应该理解的,这也是财经记者很普通的想法,如果连这点想法都没有,也并不是什么好同学。但是,获得影响力不能背离常识和职业规则,不能靠编造大新闻哗众取宠,这属于损人不利已的事情,要不得。

过去财经记者写个大新闻,是要拿脚写的,不走路就写不出有影响力的大新闻,现在用脚写新闻的财经记者还有几个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古训还是要尊重的,如果你不迈出脚去调查就来个大新闻,那么你至少应该动手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吧,虽然百度也坑了很多人,但百度有很多常识对于预防假大新闻已经足够了,咱不能写个新闻报道都低于百度的水平吧。

过去财经记者写报道,都得采访的,听听各方想法,多个角度考虑考虑,均衡一下,以示公允,然后再写。新闻和评论还是有点区别的吧?自己把一条新闻生产线都包揽算什么事情。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个好网站,里面有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是财经记者写作的智囊宝库,也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做这个网站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财经新闻专业人士在引用相关信息的时候竟然不能区分民事诉讼中的裁定和判决,当然也无法理解财经记者会闭门造车,而不去采访任何一个法律人士。哪怕你去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采访一个法学自考一年级的本科生,也不至于走到这步田地。

此次事件把裁定当作判决然后做成大新闻并不是第一次,此前某纸媒在京天利案件的相关报道中也出过类似问题。仅仅注意到两次,不知道能不能总结为一种现象。无论如何,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当然了,也不能全怪财经记者,读者本身也有责任。在当晚近两个小时的刷屏中,转发评论没有发现问题的也有法学博士、律师等人士,没有详细阅读内容,随便看个标题和文章前面一点点内容就转发了。都觉得这是个大新闻,赶紧转发。当然,我相信这些转发是善意的,没有考虑到写作者如此背离常识。

读者的情绪是容易被引导和互相传染的。以前是三人成虎,现在是三人转发成大新闻。作者理性,将培养更多理性的读者;作者不理性,读者也容易被带偏。当然好在成熟理性的读者还是有的,过了当晚十一点,纠正性内容就出来了,舆论实现了自我纠偏。好在当时不是盘中,否则面对不理性的投资者和读者,可能发生什么,真的不好说。我们从来都不怕犯错,怕的是这种错误竟然被很多人相信了,而且已经像模像样开始批评、辱骂,就像增持无效判决真的发生了一样。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个错误之后,其他媒体多米诺骨牌一样的跟进犯错,简直不可思议。

总体感觉财经新闻领域还是大有前途的,但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挖掘,认真做事的人越来越少了,财经新闻圈以及这里面的很多人越来越浮躁,这样就很难生产出优秀的内容,没有内容就难有读者,而读者仍然是媒体环节里面非常核心的要素。你如果想着哗众取宠去忽悠读者,读者也很快就会抛弃你。

声誉和口碑仍然是财经媒体最大的杠杆,别不信,你写一百篇文章才积累起一点点影响力,你写一篇坏文章就会消耗殆尽,搞大了甚至元气大伤。当前的媒体越来越自媒体化,心里更多只想着自媒体的,而忘却了 媒体二字,这是不应该的。从事财经媒体工作一定要多注意学习,学习你条线的法律常识、行业知识,学习百度一下,同时还要对传统媒体的采编规则予以重视。

我的理解,唯有充满敬畏之心从事财经媒体工作的同学才会有未来,这个行业并不容易,唯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前行才能做出一点点成绩,但你既然进了这个行业,除了糊口,必然也是带有一点新闻理想的,哪怕是特别微弱的一点点理想,也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才能慢慢接近的。

早上看了一篇别人改写的《劝君更尽一杯酒》,感觉不错,也想改写一篇,与各位共勉。如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天天都想大新闻;

劝君更尽一杯酒,醉了别写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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