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后成内幕交易星星科技(300256)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可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星星科技(300256)股票被内幕交易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4年2月8日,证监会对潘后成内幕交易星星科技(300256)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潘后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2021年8月16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对“*ST星星”的重整申请书。
2021年8月20日晚间,“*ST星星”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因会计差错影响,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未经审计)。
2021年8月23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星星”启动预重整。萍乡市人民政府为此成立了清算组,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清算组秘书处组长为刘某中。“*ST星星”在清算组的牵头协调之下,与中介机构研究论证重整方案,推进预重整相关事宜。
2021年11月16日,“*ST星星”副董事长、总经理潘某寿等公司管理层以传阅会签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大股东资产捐赠及债务豁免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申请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工业)将其所持有的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48.75%股权无偿赠与“*ST星星”,并豁免其对上市公司的部分债权。当日,“*ST星星”发出上述请示,正式启动资产捐赠及债务豁免流程。
2021年11月17日,刘某中在“*ST星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资产捐赠及债务豁免工作。
2021年11月26日,“*ST星星”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将于12月3日审议《关于公司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12月3日,“*ST星星”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ST星星”与汇盛工业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发布《关于公司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综上,“*ST星星”12月3日公告的受赠江西星星48.75%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系《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1年11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1年12月3日。潘某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潘后成内幕交易“*ST星星”情况
(一)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后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
2019年底以来,潘后成控制的永州星诚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ST星星”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潘后成与潘某寿对接该业务。2021年11月17日13:33:07,潘后成与潘某寿完成微信语音通话,通话时长三分零三秒。
(二)潘后成利用4个证券账户内幕交易“*ST星星”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后成使用“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戴某强”长城证券账户、“戴某强”招商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ST星星”,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开立及资金划转情况
(1)“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于2015年4月20日在光大证券奉化南山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422XX668,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6XXXX964。
(2)“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于2014年4月7日在中泰证券奉化南山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109XXXXXX190,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31XXXX079。
(3)“戴某强”长城证券账户于2004年4月13日在长城证券深圳福华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600XXXXX317,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0XXXX870。
(4)“戴某强”招商证券账户于2005年12月1日在招商证券深圳益田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024XX760,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0XXXX870。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账户组交易“*ST星星”的资金来源于潘后成交通银行账户622XXXXXXXXXXXX669。
2.账户实际控制情况
“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自开户以来由潘后成妻子柯某玉、女儿潘某沪下单交易。戴某强系潘后成实际控制公司的员工,“戴某强”长城证券账户、“戴某强”招商证券账户自开户以来由戴某强下单交易。
内幕信息敏感期间,账户组买卖“*ST星星”的交易决策由潘后成做出。潘后成指令柯某玉、潘某沪、戴某强买入“*ST星星”,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指令三人卖出“*ST星星”。
3.账户交易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上述四个证券账户在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期间合计买入“*ST星星”4,327,750股,成交金额14,649,474.50元。公告发布后,2021年12月10日起账户组开始卖出涉案股票,直到2022年8月15日,涉案股票全部卖出。经交易所测算,账户组在敏感期内交易“*ST星星”共获利1,687,222.58元。
4.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账户组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内幕信息不晚于11月16日形成。11月17日13:33:07,潘后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寿完成联络接触。当日,潘后成交通银行账户分别于14:17、14:20向“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当日,“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分别于14:19、14:29开始申报买入“*ST星星”,当日买入数量分别为42.46万股、50万股。发现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后,潘后成又借用“戴某强”名下2个证券账户,并于11月17日14:45向戴某强招商银行621XXXXXXXXXX322账户转入资金。11月18日,上述资金转入“戴某强”招商证券账户和长城证券账户,戴某强开始大量买入“*ST星星”。
潘后成控制使用账户组,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6个交易日内集中买入“*ST星星”共4,327,750股。其中,“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在11月18日、11月19日买入“*ST星星”50万股、“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在11月17日买入“*ST星星”50万股,均达到了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最大限制。
星星科技(300256)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11月17日13:33:07到2021年12月3日期间卖出星星科技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5年7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青宝(300052)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三七互娱(00255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00076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7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每日互动(30076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开庭审理;
2025年7月3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保利联合(002037)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8月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成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9月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0008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和安妮股份(002235)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4年、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5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4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弘高创意(002504)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日海智能(002313)国华网安(000004)、邦讯技术(300312)、昊华能源(601101)、劲嘉股份(002191)、金正大(002470)、和佳医疗(300273)、摩登大道(002656)、长城动漫(000835)、广东明珠(600382)、赛为智能(300044)、广州浪奇(000523)、中润资源(000506)、中新科技(603996)、海越能源(600387)、乐视网(300104)、蓝盾股份(300297)、仁智股份(002629)、同洲电子(002052)、八菱科技(002592)、华讯方舟(000687)、仁东控股(002647)、粤传媒(002181)、巴士在线(中天服务,002188)、天马股份(汇洲智能,002122)、三维丝(中创环保,300056)、新潮能源(600777)、斯太尔(000760)、柏堡龙(002776)、宁波东力(002164)、银河生物(000806)、索菱股份(002766)、高升控股(000971)、冠福股份(002102)、延安必康(002411)、东方网络(002175,东方智造)、东方网力(300367)、长园集团(600525)、工大高新(600701)、东方金钰(600086)、雅本化学(300261)、金花股份(600080)、刚泰控股(600687)、惠而浦(600983)、中科云网(002306)、獐子岛(002069)、奥瑞德(600666)、抚顺特钢(600399)、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安通控股(600179)、天宝食品(002220)、天神娱乐(002354)、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大东南(002263)、天润数娱(002113)、辉丰股份(002496)、中毅达(600610,900906)、欢瑞世纪(000892)、万家文化(600576)、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超日太阳(002506)及超日债(112061)、利源精制(002501)、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粤传媒(002181)、风华高科(00063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新大洲(000571)、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飞乐音响(600651)、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超华科技(002288)、飞马国际(002210)、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