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微创光电(430198)索赔案启动
2025年7月3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纪华通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
(二)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
(三)2019-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的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点点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四)2020-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虚减利润。
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案例,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除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2025年7月25日,微创光电(430198)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暂定在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微创光电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