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许峰律师团队收到法院送达的针对五十余位投资者起诉大智慧公司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判决书,其中近五十位投资者获得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个别投资者因揭露日认定问题败诉。现将判决要点汇总如下,供已经起诉以及还在观望的投资者参考:
1、目前一审胜诉的基础条件仍为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7日买入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当然截止2015年11月7日仅持有100股或很少股票的投资者,目前来看索赔的意义已经不大。部分败诉案是因为在法院认定的揭露日前已全部卖出股票。
2、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不少案件还是酌情考虑了系统风险因素,扣除比例为30%。部分案件没有扣除,区分了不同情况。
3、许峰律师团队此次收到的判决书中,经过初步计算,法院判决大智慧向投资者赔偿近一千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需要提及的几点是:
1、目前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尚没有投资者胜诉的生效判决,在理论上任何判决结果目前均有不确定性。
2、大智慧投资者索赔的时效还在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提起索赔。近期许峰律师团队还将继续向法院提交数十个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件立案。
3、近期许峰律师团队的其他部分还将继续判决,其他部分案件也将于11月份多次开庭,投资者可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