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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罗平锌电投资者索赔案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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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罗平锌电投资者索赔案获法院受理

 

20212月中旬,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罗平锌电(002114)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该案前期已有罗平锌电投资者起诉后获得赔偿,但该案的诉讼时效已经不多,到20219月即将届满,目前还有最后半年左右。

案件缘起于2018915日,该日罗平锌电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罗平锌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099日,罗平锌电公告,投资者索赔案件出现阶段性进展,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罗平锌电公司需赔偿陈某等六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218,174.90 元。公司因不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在二审阶段,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向前述六位投资者支付和解款项共计1,139,876元,投资者撤回起诉,上市公司撤回上诉。

2020年半年报中,罗平锌电曾披露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涉及金额2,139.96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在201655日到2018622日之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并且在201862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提起索赔后获赔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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