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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特定股东违规减持被调查 受损股民或存索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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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特定股东违规减持被调查 受损股民或存索赔机会

 

616日晚间,药明康德(603259)公告,616日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瀛翊)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21015),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海瀛翊立案调查。

至今,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的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事件有了节点性进展。此前药明康德发布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称上海瀛翊在实施违规减持之前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未提前通知公司,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称,上海瀛翊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新《证券法》的第三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七条,最终如何处罚上海瀛翊要看监管机构的调查核实情况以及监管层对相关法律的理解情况,该案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规范大股东以及特定股东减持将成为标杆性事件,“很多后续的减持方估计都对这个案件保持了密切关注,在新《证券法》背景下如何处理此类违规减持,很可能将成为未来法律适用的参考尺度。”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瀛翊投资中心违反承诺减持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监管工作函》中曾要求上海瀛翊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沟通上海瀛翊的相关出资人,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提出其他要求。

“如果上海瀛翊能够主动出台方案补偿投资者的损失,那当然是个好事情,建议上海瀛翊尽快拿出具备诚意的投资者补偿方案,以平息市场的愤怒。”许峰律师认为,一方面可以适当观望下上海瀛翊的方案和态度,另外一方面,如果因为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中的承诺和信披违规导致损失的投资者,也可准备发起索赔,目前可初步暂定,在2021514日到2021612之间买入药明康德股票,并且在20216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如果目前已卖出股票存在损失或之后依法测算存在损失,可能存在索赔机会,律师将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除了信披违规问题,另外许峰还提示,从2021611日股价反应来看,建议有关方面排除一下内幕信息泄露的嫌疑以及内幕交易的嫌疑,是否上海瀛翊违规减持的信息在药明康德披露之前就已经非公平性地透露了给有关方面,许峰认为这值得怀疑。此前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也要求,“请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公司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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