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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天夏智慧、宁波东力、奥瑞德股民索赔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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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天夏智慧、宁波东力、奥瑞德股民索赔诉讼进展

 

7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20227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多次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获得立案。

202178日晚,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收到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许峰律师认为,2016429日到201910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10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起索

 

7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夏智慧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南宁中院立案

20227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夏智慧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南宁中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20211221日,证监会天夏智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夏智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通过虚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二、虚假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三、未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四、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六、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许峰律师认为,201761日到20191016日之间买入天夏智慧股票,并在201910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6830日到2020427日之间买入天夏智慧股票,并在20204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727日,再向宁波中院提交宁波投资者索赔案立案,前期已有部分获赔到位

20227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宁波东力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宁波中院提交立案。

20225月、6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宁波东力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

2021119日晚,宁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年富供应链及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20147月至2018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12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11日至2016930日止)》、20177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4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8426日到201875日之间买入宁波力股票,且在201875日之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索

 

7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奥瑞德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

20227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奥瑞德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20222月,许峰律师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多个批次投资者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奥瑞德、大华会所向原告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

2020717日晚,奥瑞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奥瑞德违法事实如下:

一、定期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关金占用及关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告中披露关方提供担保的关交易的情况。

上海久诚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16826日到20186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2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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