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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新纶科技、飞乐音响等十九个股票索赔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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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新纶科技、飞乐音响等十九个股票索赔诉讼进展

 

一、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新增97名投资者索赔2295万,前期已有胜诉获赔

2022823日,长园集团公告,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9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2,295.98万元。

20226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园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立案。

此前20221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首批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已获赔到位。

20201023日晚,长园集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长园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6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 名股东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7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17314日到20181225日之间买园集股票,并在20181225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二、8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新科技股票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20228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纶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20226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新纶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近期将继续提交投资者起诉材料立案。

此前202112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纶科技投资者索赔案首次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2020524日晚,新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一、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许峰律师认为,2017425日到2019 26 日之间买入新纶科技股票,并且在20196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8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三中院提交立案

2022715日、8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三中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个批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162日晚,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违法事实主要为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026日到2020518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且在20205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四、822日、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广东明珠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

822日、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广东明珠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明珠股民索赔案已多次向广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2525日晚,广东明珠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经查明,广东明珠违法违规事实如下:广东明珠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11223日晚,广东明珠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39日到 2021430日之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并且在20214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五、华虹计通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索赔提示

202285日,华虹计通公告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监局查明,华虹计通等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为:2017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共导致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华虹计通2017年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18412日到20211127日之间入华虹计通股票,并且在20211127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六、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香溢融通股民索赔案再次向宁波中院提交立案,此前已有两审胜诉先例

 

2022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宁波中院提交一次立案。

此前,许峰律师团队多次收到浙江高院送达的香溢融通二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并已全部获赔到位。

202065日晚,香溢融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许峰律师认为,2016310日到20191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且在2019112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七、8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奥瑞德投资者索赔再次获得哈中院立案

20228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奥瑞德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222月,许峰律师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多个批次投资者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奥瑞德、大华会所向原告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

2020717日晚,奥瑞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奥瑞德违法事实如下:

一、定期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关金占用及关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告中披露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告中披露关方提供担保的关交易的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2016826日到20186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2日及之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八、部分龙力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将于920日开庭审理

前期部分部分龙力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法律程序,根据法院通知,部分龙力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将于920日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2021128日,龙力生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主要为:

1、龙力生物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里银行存款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2、龙力生物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中披露的对外借款存在虚假记载。

32016年至2018年,龙力生物未按照规定履行218,600万元担保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担保事项也未按照规定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4、自201712月起,龙力生物涉及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5、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423日到2018112日之间买入龙力生物股票,并且在20181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九、航天动力被证监会立案,股票索赔提示

2022812日晚,航天动力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暂定:2022813日之前入航天动力股票,并且在2022813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发起索赔。

 

十、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新增1789万索赔,新增871万胜诉,瑞华会所及高管被判连带责任

2022816日,索菱股份公告,新增94位投资者索赔约1789万元,新增判决赔付投资者约871万元,部分案件判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60%连带责任,部分有责任的高管也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20227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中院提交一批立案。

此前20226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部分胜诉判决。

20201211日,索菱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索菱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三、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2017425日到2019430日之间索菱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430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发起索赔。

 

十一、822日,飞乐音响股民索赔案已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228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已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22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1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

近期,我们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

2019112日晚间,飞乐音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确认:“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2017826日到20184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4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十二、817日、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天业股份索赔案将在济南中院开庭

2022817日、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济南中院开庭。

202259日,许峰律师收到243位投资者的二审胜诉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该部分案件近期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近期,早期部分案件再次执行到位部分款项,相关案件还在持续推进。同时,多个批次案件的强制执行材料已经提交法院,等待法院强制执行立案以及下一步安排。

20191025日,天股份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等多种法行证监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格行政处罚

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542日到201853日之间买入天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53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发起索

 

十三、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广东榕泰投资者索赔案获广州中院立案

2022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广东榕泰投资者索赔获得广州中院正式立案。此前已有部分立案。

20227月,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榕泰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

广东榕泰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存在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责任纠纷,2021年诉讼标的金额为27,244,052.95元,其中9,322,228.03元通过和解达成一致,此外不符合损失赔偿条件撤诉金额28,092.04元,其他尚未达成和解,仍需赔付金额为17,893,732.88 元。

2021514日晚,广东榕泰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书》,经广东证监局查明,广东榕泰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关系。()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广东榕泰2018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1224.69万元。()广东榕泰2019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3124.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1177.99万元,合计共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2019423日到2020522日之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并且在20205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十四、8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8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已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股民索赔案已多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并获得立案。

20211231日,富控互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富控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证监会认为,富控互动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规定。

许峰律师认为,2014430日到2018119日之间买入富控互股票,并且在2018119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十五、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亿阳信通投资者索赔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8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亿阳信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前部分案件已获法院立案。

20211228日晚,亿阳信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阳信通、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18日到2017128日之间买入亿阳信通股票,并且在20171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十六、蓝盾股份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股票索赔近期立案

2022818日,蓝盾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蓝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 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7,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7,929,418.22,164,709,504.62 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426日到20211230日之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12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十七、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立案,829日将首次开庭

收到传票,20228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

2022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中院提交一次立案。

2021331日,斯太尔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斯太尔等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4-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二、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

许峰律师认为,2015430日到2019627日之间买入斯太尔股票,并且在20196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十八、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仁智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向温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2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仁智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向温州中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仁智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还在持续推进。

2020921日晚,仁智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仁智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仁智股份虚构业务入账,其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仁智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

(仁智股份未按约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

仁智股份(002629者索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2018427日到2019412日之间买入仁智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412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以及,在201731日到2019426日期间买入仁智股份股票,并在20194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起索

 

十九、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美都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湖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28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美都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湖州中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此前已经提交一次立案。

浙江证监局对闻掌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闻掌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美都能源、闻掌华存在如下违法行为:(一)公司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巨额担保;(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资产质押及其进展和多起担保、债务逾期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1110日到2020520日之间买入美都能源股票,并且在20205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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