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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八菱科技2023年半年报披露股民索赔案最新信息,律师提示还可继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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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八菱科技2023年半年报披露股民索赔案最新信息,律师提示还可继续索赔

 

20238月31日,安妮股份(002235)披露2023年半年报,其中关于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信息披露称:

安妮股份于2021年4月2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针对索赔金额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案件中的投资者提交的证据及其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结合上市公司索赔案例以及综合评估系统风险以及其因素,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相关诉讼累计确认了预计负债4,189.94万元。

此外20238月26日,八菱科技(002592披露2023年半年报,其中关于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信息披露称:

关于八菱科技与投资者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4起。其中11起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尚无判决,未判决的11起案件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57.88万元另外3起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二审于2023年7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该3起案件公司总共需赔付约2.19万元不含诉讼费,公司于2023年8月份已完成赔付。

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2016年3月10日到2020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0年5月9日之间买入八菱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获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中已有投资者获赔到位,目前两个股票的索赔案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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