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粤传媒(002181)投资者索赔获赔到位,诉讼时效最后四个月倒计时
近期,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粤传媒(002181)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两审投资者胜诉判决,投资者经过测算的部分损失索赔获得法院判决支持。2024年1月,该部分案件赔偿款已获赔到位,还有部分案件尚在推进中。
许峰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粤传媒投资者索赔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该案已进入最后约四个月诉讼时效倒计时,具体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前2021年4月29日晚,粤传媒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共计599,272,117.70元,虚增成本费用共计30,554,652.44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共计7,556,473.95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元。同时,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LED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2000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
香榭丽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生效的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粤传媒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并经过测算损失的,也将获得胜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