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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300266)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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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300266)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

 

2024年4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兴源环境(300266)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

2024年1月7日晚,兴源环境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74月25日到20237月13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股票,并且在2023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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