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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讯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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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讯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2024年4月15日晚,国美通讯(600898)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国美通讯所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发起索赔。

上述公告信息显示,经查,国美通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2021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国美通讯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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