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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思创医惠股民案再提交立案,二案均有胜诉且时效仅剩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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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思创医惠股民案再提交立案,二案均有胜诉且时效仅剩三天

 

2024年4月2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截止目前,该案供投资者可索赔的实际时效仅剩下三天左右,提醒海越能源投资者注意。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收到过投资者胜诉判决且已获赔到位,在最后时效内仍可继续协助投资者发起索赔诉讼。

2022年1122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20年2月27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股票索赔案目前仅剩下最后两个月左右的诉讼时效,“过期作废”。

除了海越能源案,2024年4月2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思创医惠(300078)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诉讼时效也仅剩下三天左右。

2024年1月8日,思创医惠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思创医惠、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2018年5月10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仅有最后三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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