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603880)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2024年5月22日晚,南卫股份(603880)公告,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至此,南卫股份所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南卫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根据规定,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为南卫股份案涉期间的关联人。南卫股份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南卫股份将其从银行获取的贷款经由供应商常州市毕升印务厂、常州市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等中间方转至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等关联方,导致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3,600万元。其中,2020年3月23日南卫股份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0%,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南卫股份未及时披露,对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也未及时披露。
此外,南卫股份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0,050万元,其中:2020年全年发生额9,200万元,余额为0;2021年1-6月发生额为11,000万元,余额为0;2021年全年发生额13,500万元,余额为0;2022年1-6月发生额7,350万元,余额为2,000万元。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南卫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3.13%、15.93%、20.61%、11.11%。南卫股份未按照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南卫股份披露了2022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20年3月25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南卫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