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世纪华通(002602)索赔再提交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国城矿业(000688)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如果投资者因国城矿业虚假陈述受损,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2023年12月4日晚,国城矿业公告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国城矿业违法事实如下:
国城矿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22.98万元,占披露金额44985.24万元的22.7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268.50万元,占披露金额103590.86万元的17.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056.62万元,占披露金额146841.95万元的21.15%。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信息,在2022年4月28日到2023年4月25日之间买入国城矿业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此外,5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中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2日,世纪华通(00260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